對廢舊塑料、廢橡膠制品、廢合成纖維等廢棄物的回收利用,變廢為寶,屬污染治理、環境保護及資源回收利用生産項目,又是高科技開發推廣項目,許多國家政府相繼制訂了一些有關政策法規,給予扶持、優惠。我國政府對此也很重視,陸續制訂頒發了一些鼓勵、優惠、法規、政策。
1、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于1979年9月13日原則通過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(試用)》中即有有關表揚、獎勵和減稅等政策。
2、國務院批轉原國家經委《關于開展資源綜合利用若幹問題的暫行規定》(國發[1985]117号)文中和原國家經委、财政部、商業部、原國家物資局頒發的《關于進一步開展利用再生資源若幹問題的通知》(經綜[1987]353号)文中,都頒發了對利用再生資源的鼓勵和優惠政策。
3、國家計劃委員會計資源[1989]12号文:《關于印發1989-2000年全國資源綜合利用發展綱要的通知》中,要求對社會上廢塑料、廢橡膠等廢棄的資源要大部分回收利用,發展其它經濟效益好的項目,如……廢塑料、廢化纖的加工、再生。
4、中國1992年開始實行的《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》中明确指出:對城市生活廢棄物應當逐步做到分類收集、運輸和處理。
5、财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頒發的财稅字[1994]001号文《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幹優惠政策的通知(節選)》中有有關優惠政策。
6、按财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、中國人民銀行[1994]财預字55号文的規定,廢舊塑料回收利用,勢在必行。
7、2000年5月,江蘇省環保局、省經委、省建委等12個部門聯合發布江蘇白色污染防治工作;江蘇省人民政府于2000年上半年頒發《江蘇省白色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辦法》,年内,各市都要初步建立起廢舊塑料回收和綜合利用網絡。從6月份起,南京、無錫、蘇州等城市先行開展廢塑料分類回收的試點工作。這些法規、政策中都有一些優惠扶持政策。
8、我國于1996年4月1日起開始執行《固定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》,并在稅收上對廢舊物資為主要原料的企業給予優惠。
9、國家财政部、稅務總局分别于1994、1995、1996、1998、1999、2001年連年出台《關于對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實行增值稅優惠政策的通知》。
10、國家經貿委2002年1月發布《再生資源回收利用“十五”規劃》(國經貿資源2002年9月号):加大公共财政對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的支持力度,鼓勵企業回收利用,支持一些經營好、符合上市條件的企業上市、為企業上市融資創造條件。
11、國家經貿委、國家計委、科技部、财政部、建設部、中國人民銀行、稅務總局、國家質檢總局等八部委聯合發布《關于加速發展環保産業的意見》。
12、為促進再生資源綜合利用朝規範化、産業化方向發展,國家經貿委會同有關部門抓緊起草《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管理條例》,這意味着我國廢舊物資的回收利用将面臨一次曆史性大發展機遇!
社會效益
該項目充分發揮廢舊資源綜合利用優勢,引進先進技術和裝備,變“廢”為“寶”,實現資源的再利用加工增值,同時帶動塑料加工行業的發展。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的産業政策,是國家重點扶持發展的項目。
項目實施後,可有效地緩解廢舊塑料處理難的問題,每年約4500萬元的銷售收入,此外,本項目還可為社會提供部分就業崗位。項目的實施有利于促進當地地方經濟與社會的協調發展,有利于循環經濟和清潔生産的建設,具有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。
經濟效益
據靜态分析,預計項目竣工并達到階段性峰值後,年均産值可實現4500萬元,年均運營成本4249.07萬元,年均利潤總額245.83萬元,年均上繳稅金約61.46萬元,年均淨利潤總額184.37萬元;年均投資利稅率65.28%,項目年均投資利潤率63.91%。